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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之八
针法
属性:疮疡用针为贵。
有肉已溃,脓不出,必宜针之,惟审浅深。
若皮薄针深,恐伤良肉;肉浓针浅,脓毒不出。
如先见血、后见脓,绵纸条捻塞口。
若附骨疽、气毒流注,及其经久不消内溃者,用针开之。
若治咽喉,宜用三棱针。
及痈痛而四畔赤肿如灼,用瓷锋砭破,皂角刺亦可(毒破脓出,重者即轻,切勿见风。
)痈若皮薄,而多有椒眼、蜂窠之状、脓血不出者,用针横直裂之。
凡疮不起可托,不脓可补,脓成不出,及时针之,但不宜早。
如在虚处近筋骨,未可针,若畏痛而不针则误矣。
恐伤良肉则惑矣。
疮发于肉薄之处,肿高寸许,针入二分;发背高三、四寸,针入寸许(附骨疽同)。
况患处肉已腐,何痛之有?怯弱人,及附骨疽不破,迁延日久,脓变臭水而透内膜,必致大溃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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