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一要言一十六则(第1页)
卷之一要言一十六则
抚育幼龄
属性:(附∶戒溺女歌)经曰∶滋苗者,必固其根;伐下者,必枯其上。
婴儿一生之强弱安危,其根全系于父母,可不慎欤!
怀妊十月,能尊胎教,则子多贤、多寿,痘轻疾少。
若父母纵欲不谨,加以浓味膻腥,煎炒姜椒,诸热毒物,或服种子助阳热药,致生子有惊风及恶痘、胎毒诸证。
初生时,如拭口、断脐、洗浴等事,悉宜如法。
乳母饮食起居,极宜严慎。
如嗜浓味热毒,儿患积热;食生冷及感风寒,儿饮冷乳,吐泻腹痛;母恚怒,致儿惊恐。
久停乳,先略挤去前乳,次与儿吮。
母多欲,乳之气味皆变。
有孕乳子,令儿黄瘦。
小儿变蒸发热,乃是长筋骨、坚腑脏、生智能,常以数日而安,但宜调护,不必服药。
小儿惊疾,或因揉儿胸、摇儿身,诱儿笑语,久戏不止,使儿力疲头眩,气喘肠痛;或继以哭,多睡中惊。
甚至掷儿上下,儿虽强笑,实惶怖不堪,骇其神志,伤其腑脏。
有以无知幼儿打扑,尤可痛恨,当为大戒。
小儿乳食宜少不宜多,衣服忌太暖。
初冬未甚寒,只薄牵旧絮,若早重裹新绵,致火铄肺金,生风成痰,致肺风痰喘、惊搐等证。
啼哭未止及初止,皆未可与乳食,未及期不可茹荤;虽期后不宜纵食大腥及生冷、煎炒、油腻、甘甜、闭气硬物。
经曰∶多食肥,令人内热;多食甘,令人腹满肚大是也。
脾气弱者,停积为吐泻、疟、痢、疳虫等证。
又忌嚼食喂儿,易生疳积及虫。
又小儿夜卧被下,须着小单衣,勿过热,卧宜露首近枕,勿以被覆头面。
又小儿常令见日色,受和风,间坐履地上,皆能使坚筋骨、实肌理。
若时刻不离裹抱,闷闭密室反有损。
又儿额上常须以手抚拭,脱衣则以手拭胸背,敛毛孔防风。
又乳母、抱母、僮婢等,皆须慎择其人朴实、谨浓者。
又小儿不特护其形体,尤宜保其心性。
勿恣其欲、纵其怒,常教以仁浓端方,勿导以机诈巧言等;常教以好生施济,勿导以惨杀骄吝等。
勿以虫鸟等笼缚为娱,勿使闻**歌鄙语。
三、四岁便须谨防其习风,勿姑息其幼。
以俟后七、八岁国小时,常以先辈名公善言善事及三教明显要言,时时语之,使记忆。
稍长谨防其友伴损益,能移换性情,雕凿真朴,是为首戒。
然后读书习礼法,处处印证前闻,俱于身心实有受用。
古云∶教妇初来,教子婴孩。
一生人品善恶、高下,全系幼时,又岂特保护医药已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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