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制服品(第1页)
父母制服品
科曰:凡是道學,當知出家離俗,資於父母,生成恩重,不可無服,降此次第,不可無哀。
若道士、女冠,祖父母期年之喪,不得臨尸於別房,制哀哭五日,不得受弔。
伯叔兄弟,皆如祖父母,五日未殯者,在哀也。
兒婦下流,不得哭哀。
畢,沐浴復舊,而不得制世服。
犯者失道,罪劇上科。
若己父母,聽哭展哀,哀百日竟,復巾服變衣,作淺黃色,心喪三年,無復哀哭。
若日有遠近,同師尊,制几筵,小功五月,緦麻三月服。
及四海周遊共事等,死皆聽殯。
斂訖,往問訊,依悒慘愴,而不得哭也。
道法無弔問,既在人門,理不容頓卻,此為靈寶世間科也。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