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齋相罰品(第1页)
坐齋相罰品
科曰:凡是道學,當知具足威儀,陞壇行道,存見太上,如在眼前。
若道士、女冠,未練科文,舉措非道,法師陞高座,指事次第,令得開悟,謬妄可矜,未達可恕,戒而勵之,勿瞋勿笑。
若善誘而通,不嚴而治,不行彈罰,盛德之風矣。
若有背道,恃人間知不謬不妄懈慢者有四:一者不遵經法,二者不敬法師,三者凌忽眾官,四者外眾誹笑。
有犯威儀,依事彈罰,罰而不止,當啟告三寶,退出齋次,不得縱容,任之漏慢。
監齋同慢者,罰之。
法師有虧,當收愆送失,親對眾官,求乞首悔,起自新念,無為乘非,不畏冥旨,無益所犯,有陷己身,可不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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