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二十四年甲辰公元一八四四年(第1页)
道光二十四年甲辰(公元一八四四年)
8正月进京,值大挑年分,应试同行者更多。
至庐州凉镇,凉镇有大烟庄,近年贩烟进京者,颇有利息,同行多以盘费买烟,带进京都,以冀盘川宽裕。
道旁观者笑曰:我谓是进京老爷,乃是一行贩烟客人耳。
余谓同行者曰:我等一举一动,皆有人指而目之也。
9二月至芦沟桥。
昔日盛时,各省会试进京,自带土仪以馈亲友,关上验过会试文凭,其余所带土仪,不加盘诘。
后读书人每不自爱,遂有包揽客货,以偷免关税者,而关上亦于昔年宽大之政**然无存。
既入城,烟存客寓,关差又着人押烟车至崇文门过税,并将客寓店主带去,同人皆不去管理。
余言:若店主受责,非惟我等心上有所难过,亦于面上大过不去。
遂至务上见税务官,已揿店主于地将加杖矣。
余上前以手挽店主起,谓此事与店主无干,即犯法,自有考者、车夫,何必示威于店主。
且烟未下车,亦不得遂算偷税;照货输税,亦不致于受杖。
务官闻输税之言,谓余曰:我谓市侩作弊也。
乃同店主回寓。
店主每告人曰:若非段老爷,我已受杖矣。
10四月赴挑。
此届大挑,乃成皇帝胞弟惠亲王为政,请训时,成皇帝乃告之曰:朕昔亦当过此差,盖一等为州县求父母,二等为学官取师长,年太轻恐不晓事,年太老恐不任事,先取强壮,后取人品。
余列一等,吾邑同赴挑者,汪省吾二等,黎衡甫一等。
越二日,又于一等中挑选河工人员数十名。
一等须至圆明园引见。
11五月引见,分发浙江。
衡甫先余两科,故领凭赴湖北。
余领凭归,候浙江咨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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