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陵辛庆忌班况以上并本传○奴婢杂录附高祖令民得卖子食货志(第1页)
昌陵。
(辛庆忌,班况,以上并本传。
)○奴婢(杂录附)高祖令民得卖子。
(食货志。
)
五年,诏曰,民以饥饿自卖为人奴婢者,皆免为庶人。
(本纪。
)
文帝务劝农桑,帅以俭节,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
(食货志。
)
贾谊曰,今岁恶不入,请卖爵子。
(食货志,注云,卖鬻级,又卖子也。
)
晁错劝文帝募民徙塞下,募民以丁奴婢赎罪,及输奴婢欲以拜爵者。
(晁错传。
)文帝时,女子缇萦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罪。
(刑法志。
)后四年,免官奴婢为庶人。
(本纪。
)
武帝建元元年,赦吴楚七国帑输在官者。
(本纪,应劭曰,吴楚七国反时,其首事者,妻子没入为官奴婢,武帝哀焉,皆赦遣之也。
)
董仲舒说武帝曰,宜去奴婢,除专杀之威。
(食货志,服虔曰,不得专杀奴婢也。
)
其后府库并虚,乃募民能入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
(同上。
)
及杨可告缗遍天下,乃分遣御史廷尉正监分曹,往往即治郡国缗钱,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其没入奴婢,分诸苑养狗马禽兽,及与诸官,官益杂置多,徙奴婢众,而下河漕,度四百万石,及官自籴乃足。
(同上。
)
杜延年坐官奴婢乏衣食,免官。
(本传。
)
元帝时,贡禹言官奴婢十余万,游戏亡事,税良民以给之,宜免为庶人。
(贡禹传。
)
成帝永始四年,诏曰,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多畜奴婢,被服绮縠,其申敕有司以渐禁之。
(本纪,下同。
)
哀帝即位,诏曰,诸侯王列侯公主吏二千石,及豪富民,多蓄奴婢,田宅亡限,其议限列,有司条奏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诸名田蓄奴婢过品者,皆没入县官,官奴婢年五十以上,免为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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