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公民责任(第1页)
第三节公民责任
公民的责任在于爱国,在于热爱并忠诚于自己的祖国。
正如苏联诗人马雅可夫斯基所说:“我赞美目前的祖国,更要三倍地赞美它的将来。”
别林斯基也认为“一般就在部分之中,谁不属于自己的祖国,那么他也就不属于人类。”
其实何止他们。
巴斯德说:“科学没有国界,但科学家有自己的祖国。”
凯洛夫认为“爱国主义和其他道德情感与信念一样,使人趋于高尚,使他愈来愈能了解并爱好真正美丽的东西,从对于美丽东西的知觉中体验到快乐,并且用尽一切方法使美丽的东西体现在行动中。”
巴甫洛夫说:“我愿用我全部的生命,从事研究科学,来贡献给生育我、培养我的祖国和人民。
我无论做什么,始终在想着,只要我的精力允许我的话,我就要首先为我的祖国服务。”
车尔尼雪夫斯基认为“爱国主义的力量多么伟大呀!
在它面前,人的爱生之念,畏苦之情,算得了什么呢?在它面前,人本身也算得了什么呢?”
居里夫人说:“我们是波兰人,当国家遭到奴役的时候,是无权离开自己的祖国的。”
……
所有的一切都可以用裴多菲的一段诗来作个总结:“纵使世界给我珍宝和荣誉。
我也不愿离开我的祖国,因为纵使我的祖国在耻辱之中,我还是喜欢,热爱祝福我的祖国!”
公民的责任就是在于爱国,永远忠诚于自己的祖国,公民伟大与否是用他的爱国热忱来衡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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