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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鑪法
於甲子旬中,取戊申日,於西南申地,取爭土。
先壘築土為壇,壇高三層,鑪分八面,而有八門,門上有隔,隔上安鼎,水鼎在上,藥鼎在下。
水鼎露口,以進其水,用蓋蓋之。
鑪身長二尺一寸,闊一尺六寸,中心明闊一尺三寸,厚三寸。
前開火門,高五寸,闊四寸。
後留一竅,以泄火黑,如鼇有突。
火候訣一月六候,五日為一候,日數法如後。
初候,第一日直符一兩,二日半三十時。
加至二兩,六十時。
第二候,三兩,二日半三十時。
加至四兩,六十時。
第三候,五兩,二日半三十時。
加至六兩,六十時。
第四候,不加不臧,只用六兩,二日半三十時。
卻退至五兩,六十時。
第五候,用四兩,二日半三十時。
退至三兩,六十時。
第六候,用二兩,二日半三十時。
退至一兩,六十時。
六候直符進退一月法,列之如後,周而復始。
至第二月初起火,加至二兩,三十時。
加至三兩,六十時。
每到逐月,至九箇月,須各加一兩,至九月,加至九兩為定。
故云:陽九陰九,更不加也。
直至三年九年,更不加也,只
依此法。
起火須用甲子日起,日火順行,時火逆行,子後午前,分黑到月終,每一月加一兩火,每年加火一兩。
水星直日加火,火星直日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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