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变蒸论(第1页)
卷八变蒸论
属性:夫小儿初生。
血气未定。
阴阳未和。
脏腑未足。
骨格未生。
有变蒸之候。
变者异常也。
蒸者发热也。
所以变生五脏。
蒸养六腑。
须要变蒸多遍。
则骨节脏腑。
由是而全。
胎毒亦因变而散。
气血方荣。
性情有异。
后来出痘亦轻可也。
自生之日始。
每三十二日一变。
凡人有三百六十五骨。
除手足四十五碎骨外。
止有三百二十骨。
自生下骨而上。
一日十骨。
三十二HT为一变。
骨气始全。
一变生一脏。
或一腑。
十变则脏腑始足。
每变轻则发热微汗其状似惊。
重则壮热。
脉乱而数。
或吐或汗。
或烦啼燥渴。
轻则五日解。
重则八日解。
凡小儿之病。
无有不由变蒸而得也。
而不热不惊。
无他病候。
是暗变者多矣。
此受胎气壮故也。
凡变蒸。
须看儿唇口。
如上唇微肿。
有如卧蚕。
或有珠泡子者。
是真变蒸之候也。
此则决不可妄投针灸药饵若误之。
则为药引入各经。
症遂难识。
而且缠绵不脱。
反为药之所害也。
如或因伤食。
因伤风。
因惊吓等项。
夹杂相值而发。
令人疑惑。
亦须守候两三日。
俟其病势真的。
是食则消食。
是风则行痰。
是惊则安神。
随症调治。
或非变蒸。
时而得伤寒时行瘟病。
则口上无白泡。
其诊皆相似。
惟耳及尻通热。
此为他病。
可作余治。
业幼科者。
奚不详究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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