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条例(第1页)

第五条例

无子立嗣,依律外,若继子不得于所后之亲,听其告官别立。

其或择立贤能及所亲爱者,若于昭穆伦序不失,不许宗族指以次序告争,并官司受理。

若义男女婿为所后之亲喜悦者,听其相依倚,不许继子并本生父母用计逼逐,仍酌给财产;若无子之人家贫,听其卖产自赡。

凡乞养异姓义子有情愿归宗者,不许将分得财产携回本宗。

其收养三岁以下遗弃之小儿,仍依律即从其姓,但不得以无子遂立为嗣,仍分给财产,俱不必勒令归宗;如有希图赀财冒认归宗者,照例治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m.5uks.com 无忧看书网
畅快阅读 永久免费
请注意适当休息 保护好您的眼睛

月光亲吻红玫瑰gl微信通古今我投喂千古暴君反派炮灰影后sj大观园十二个戏子豪门娇妻宠不得大观园红楼庙会你却无敌天下红楼梦中的大观园究竟在什么地方?热吻月光知乎微信通古今不浪漫罪名歌曲豪门娇妻6被诅咒的魔剑豪门娇妻步步沦陷宋昭 免费疾病应急救助体系李东南红楼大观园游记疾病救助书台湾海防档台湾纪事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钱塘先贤传赞善女人传民抄董宦事实台湾兵备手抄守溪笔记宋人轶事汇编偏安排日事迹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闽海纪略台湾雾峰林氏族谱清朝柔远记选录干淳岁时记台湾教育碑记台湾私法商事编台湾番事物产与商务述报法兵侵台纪事残辑闽海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