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眾第五(第1页)
入眾第五
不得爭坐處。
○不得於座上遙相呼語笑。
○眾中有失儀。
當隱惡揚善。
不得伐勞顯己之功。
○不得與大比丘大比丘尼共坐。
○不得相形笑。
○不得高聲鼻涕嘔吐。
○不得佛塔四邊大小便。
使臭氣來入。
○不得向佛塔大小便。
○不得向佛塔舒脚坐。
○喫茶湯時。
不得隻手作禮。
○不得多言。
多笑。
及呵欠。
當以衣袖掩口。
○供佛花。
取開圓者。
不得先嗅。
除萎者。
方供新者。
萎者不得棄地踐踏。
宜著屏處。
○應為大比丘尼給楊枝澡水等。
隨力能為。
即當作之。
不得偷安。
當求勝福。
○若聞呼時。
即念佛應之。
不得云有云是。
○凡拾遺物。
當白主事比丘尼。
○凡上佛殿。
當肅容儀。
不得放意自便。
○不得惡口相調。
不得教人作不善語。
○不得坐視大眾勞務。
避懶偷安。
○不得私取招提竹木花菓蔬菜。
一切飲食。
及一切器物等。
○凡自稱。
當舉二字法名。
不得云我及某甲。
○不得因小事爭執。
若大事難忍者。
亦須心平氣和。
以理論辯。
不可。
則辭而去。
若動氣出麤。
即非沙彌尼。
○入大僧堂。
先禮聖僧像。
次行十方禮。
○若見式叉摩那及沙彌。
亦應作禮。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