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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陵縣君崔氏
太原王處廉妻也。
處廉官終汾州司馬。
徙家蒲州河東。
長子維。
官至尚書右丞。
次子縉。
代宗朝為宰相。
初河東僧普寂者。
傳神秀之道。
神秀既卒。
詔普寂統其眾。
開元中。
奉敕居都城。
嚴重寡言。
梵行純白。
封大照禪師。
崔氏從學佛法。
精勤修習。
維因於藍田縣輞谷。
築堂奉母。
既沒。
維表請施莊為寺。
云臣母故博陵縣君崔氏。
師事大照禪師。
三十餘歲。
褐衣蔬食。
持戒安禪。
樂住山林。
志求寂靜。
臣遂於藍田縣營山居一所。
草堂精舍。
竹林果園。
並是亡親宴坐之餘。
經行之所。
臣往丁凶釁。
當即發心。
願為伽藍。
永劫追福。
又屬元聖中興。
羣生受福。
臣至庸朽。
得備周行。
無以報恩。
將何答施。
願獻如天之壽。
長為率土之君。
惟佛之力可憑。
施寺之心轉切。
敢以私情。
冒觸天聽。
伏乞施此莊為一小寺。
兼望抽諸寺高行僧七人。
精勤禪誦。
齋戒住持。
上報聖恩。
下酬慈愛。
無任懇款之至。
詔從其請。
寺名清源。
崔氏墓在其西(唐書王右丞集陝西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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