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四十五乐五(第1页)
卷一百四十五乐五
「杂歌曲碧玉歌者宋汝南王妾名」。
刊本「宋」讹「晋」,据乐苑改。
锦按:各本均作「晋」。
晋有汝南王,宋无汝南王。
通典是,乐苑非。
「丁都护歌是宋武帝所制」。
案:「武帝」宋书乐志作「高祖」。
锦按:各本均作「武帝」。
刘裕谥称武帝。
庙号高祖,一也。
「督护初征时」。
刊本「初」讹「上」,「时」讹「去」,据乐府诗集改。
锦按:各本均作「督护上征去」,与玉台新咏合。
乐府诗集卷四五作「督护初征时」。
俱通。
存异可也,不得据乐府诗集改通典。
「读曲歌云死罪刘领军误杀刘第四」。
刊本「第四」讹「四弟」,据宋志及乐府诗集改。
锦按:各本均误作「四弟」,考证据宋书乐志一、乐府诗集卷四六改「第四」,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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