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七礼五十七(第1页)
卷九十七礼五十七
「居亲丧除旁亲服议周制」注「唯君之丧不除私服」。
刊本「除」讹「服」,据礼记注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服」。
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作「除」,与礼记杂记下郑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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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九十七礼五十七
「居亲丧除旁亲服议周制」注「唯君之丧不除私服」。
刊本「除」讹「服」,据礼记注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服」。
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王吴本作「除」,与礼记杂记下郑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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