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十二礼四十二(第1页)
卷八十二礼四十二
「皇太子为太后服议宋文帝元嘉十七年有司奏禫服变除礼毕余情一同不应复有再禫」。
刊本「复」讹「服」,据监本改。
锦按:「同」应作「周」,宋书礼志二作「期」,通典避玄宗嫌名,例改「期」为「周」,「同」显系「周」之形讹。
明抄本、王吴本、殿本、局本讹「服」,北宋本、傅校本、明刻本作「复」,与宋志合。
「皇太子为所生母服议庶子为后服所生母缌」。
刊本「后」讹「后」,据仪礼改。
锦按:殿本讹「后」。
北宋本、局本作「后」,与仪礼丧服同。
「诸王持重为所生母服议济南王统昔为庶母居庐」。
刊本「济」讹「齐」,据监本改。
锦按:「持重」应作「传重」,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传」作「傅」,显系形讹。
明刻本、王吴本、殿本、局本作「持重」,乃后人臆改。
北宋本作「济」,殿本讹「齐」,局本已改正。
「为太子妃服议王者体绝大礼」。
刊本「礼」讹「理」,据监本改。
锦按:北宋本、明抄本、王吴本、殿本、局本作「理」,是。
明刻本作「礼」,非。
原文作「王者体大,理绝凡庶」。
考证摘句作「王者体绝大礼」,既读破原句,又擅改旧文,义不可通,与明刻本复异。
「为诸王丧服议诸侯体国备物典策不异成人」。
刊本「策」讹「事」,今改。
锦按:考证摘句有误,「丧」应作「殇」。
各本皆作「事」,无作「策」者。
考证妄改「策」,不通。
「若升仕朝列则为大成」。
刊本「大」讹「文」,据宋史礼志改。
锦按:殿本、局本讹「文」。
北宋本、傅校本、明抄本、明刻本、王吴本作「大」,与宋书礼志二合。
考证云「宋史」,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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