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兆铭狱中笔札(第1页)
汪兆铭狱中笔札
诸奸逆中之雅擅文艺者,众异秋岳与汪兆铭,固可鼎足而三也。
前辈李伯琦,谓汪于清末,潜入京都,谋刺摄政王载沣,迹露被捕。
时刑法已改,除族诛之律。
但谋刺者非他,监国之尊,天子之父也。
虽云谋杀不成,然戮其本身,实不为过。
而摄政王不特不加诛戮,且于监禁中备极优待,起居饮食,供奉甚盛,时舆论皆赞摄政王之宽仁。
实则清室无人,闻革命党而色变,君子于此,知清祚之不永也。
果不数月,武昌起义,清帝退位,汪亦款段出都门矣。
据予所知,汪在狱中,每日作诗写字,摄政王贻以端砚一方。
一日,狱卒某请其写一单款折扇,汪以所得新砚欣然走笔,岂知狱卒某受摄政王之委命,扇即摄政王留以纪念也。
而《花随人圣庵摭忆》,更载汪于狱中,与诸狱卒相习熟,饭后无聊,狱卒为讲故事,以遣寂寞,汪辄笔录之,积成一帙。
一云:“有老狱卒刘一鸣者,戊戌政变时,曾看守谭嗣同等六人,谓谭在狱中,意气自若,终日绕行室中,拾取地上煤渣,就粉墙作书。
问:‘何为?’答曰:‘作诗耳!
’惜乎刘不学,不然可为之笔录,必不止望门投止思张俭一绝而已也。
林旭,美秀如处子,在狱中时时作微笑。
康广仁以头撞壁,痛哭失声,林闻哭,尤笑不可仰。”
一云:“叶志超、龚照屿等,以甲午战败,丧师辱国,交刑部治罪。
龚在狱中,放纵邪僻,实骇人听闻。
初入狱时,赂狱中上下逾万金,每食,辄以余肴犒普通诸监囚。
其尤可骇者,家中侍妾八人,轮流入狱中当夕,稍不如意,辄加鞭挞。
凡分三等,最轻者自执鞭条挞之,较重者褫下裳,苔其臀,最重者,裸而反接,令马弁以马鞭挞之。
狱中每闻妇人号哭声,莫不动色相告曰:‘龚大人发怒,朴责姨太太。
’其荒谬有如此。”
一云:“内务府总管大臣立山,家巨富。
下狱时携金叶百余叠,令狱中报消息。
每一报,辄给以金一叶,最后报至,乃饬提出监,立探衣囊出丹红一小块,纳口中,提者未至,已气绝矣,闻是鹤顶红。”
一云:“赛金花曾系女监,管狱郎中某,设盛筵款之,酒酣令作歌,赛金花辞以不可,乃娓娓作清谈。
某语人,此为一生最得意事。
刑部司员来探望赛金花者,踵趾相接。
有主事某,洪钧之门人也,一见屈膝请安,口称师母,赛金花亦为之赧然。”
是较方望溪之狱中杂记,尤饶风趣,凡十余则,此仅其什之一二耳。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