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遗嘱托孤字(第1页)
第六遗嘱托孤字
立遗嘱托孤字人王林氏。
切念氏命蹇时乖,先夫早逝,孤苦零仃,只遗氏一身,告贷无门,不得已佣工度活,艰难万状。
日积月累,俭存微资,抱养一苗媳养成婚配,收聘银元,再创一媳名唤■〈毛上灬下〉娘,延请戚谊到场为证。
该媳年幼,当立婚约字暂交黄海秀兄,并家器及年节坟忌暂为经理。
嗣后■〈毛上灬下〉娘欲招佳婿,应即席请各戚谊到场妥议,方可招配。
其婚约字内生息银贰拾元,并前项家器检交■〈毛上灬下〉娘夫妻承接。
氏前螟蛉一子名唤英,原望朝夕供奉,不料该孽螟蛉祗知赌**,不务正业,此非家后嗣,经已驱逐在外三十余年,生死未卜。
现氏年届古稀,老病久缠,风烛不定,遗下一媳、并后进房屋一座,若不预先延请各戚谊人等,前立婚约字内有名,到场遗嘱恳托,诚恐旦夕不测之虞。
伏望各仁人戚谊念及王门禋祀綦重,不弃嫌怨,出为鼎力关照,俾免禋祀废弛。
倘氏故后,该孽螟蛉如敢藉端出首滋扰,希为联名签请究治,氏在九泉衔草结报。
各尽其心,功德齐天余,言尽叙。
恐口无凭,合立遗嘱托孤字五纸,各执一纸,永远收执为照。
批明:托孤字内,日后■〈毛上灬下〉娘招有佳婿,系王家之后,希为时常查考,不得任其擅行费用。
切切。
此批。
光绪十五年八月日代书人陈桑田
立托孤字人王门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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