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卖身契字(第1页)
第四卖身契字
立卖身契字人八罩岛将军澚乡百三番户叶陈氏情凉,亲生第二胎女儿,名曰拈凉,本年十一岁,四月初一日未时生,因先夫早逝,兼之年景不佳,无力养成,无奈,托出媒人引卖与妈宫城内南町二丁目八十八番户郑磬秋先生为媳。
即日同媒收领来龙银肆拾贰元,随将拈凉交过买主承养使唤,任听改名,日后长大成人,配与郑磬秋先生之子为妻,听从其便,与情凉不相干涉。
此系两愿,并无翻异,恐口难凭,合立卖身契字壹纸,付执存证。
即日同媒收过七三龙银肆拾贰元足,再照。
光绪二十八年壬寅八月三十日卖女契字人
八罩岛将军乡百三番户
亲母叶陈氏情凉
作媒人
同澚同乡百三十八番户
张侯凉
代书人
文澚乡百四番户
苏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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