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五条例(第1页)

第五条例

无子立嗣,依律外,若继子不得于所后之亲,听其告官别立。

其或择立贤能及所亲爱者,若于昭穆伦序不失,不许宗族指以次序告争,并官司受理。

若义男女婿为所后之亲喜悦者,听其相依倚,不许继子并本生父母用计逼逐,仍酌给财产;若无子之人家贫,听其卖产自赡。

凡乞养异姓义子有情愿归宗者,不许将分得财产携回本宗。

其收养三岁以下遗弃之小儿,仍依律即从其姓,但不得以无子遂立为嗣,仍分给财产,俱不必勒令归宗;如有希图赀财冒认归宗者,照例治罪。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m.5uks.com 无忧看书网
畅快阅读 永久免费
请注意适当休息 保护好您的眼睛

二姑娘格兰特船长的儿女适合几年级看向北望去入局者电影重生八零军婚不好离一品兵王快穿钓系文推荐偏偏心动了电视剧免费观看30岁前请让自己成为这样的人入局者迷免费上流啊什么意思凤渡春澜赵苓原来校花也会变丑电影以牙还牙纵横职场陈彬辟寒城TXT极光如彩我看见了龙仇人追我怎么办![快穿主角君邪邪君的是哪部述报法兵侵台纪事残辑台湾海防档台湾番事物产与商务偏安排日事迹台湾雾峰林氏族谱台湾纪事台湾教育碑记清季申报台湾纪事辑录守溪笔记闽海赠言善女人传闽海纪略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干淳岁时记台湾私法商事编清朝柔远记选录钱塘先贤传赞民抄董宦事实台湾兵备手抄宋人轶事汇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