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案隔别取供之法(第1页)
○要案隔别取供之法
或问审讯命盗要案及一切大案作何问法。
曰是非隔别问供不可。
凡审大案。
必须将犯证分开数处。
毋令聚在一处。
官所问之话。
所录之供。
不得令案内一人知之。
一人闻之。
葢犯证见官审案。
霁颜温语。
并无喝令掌责刑吓等情。
以为前所取之供乃官所喜闻者。
未有不随声雷同者。
如此则真情何由而得莫若将犯证分开先后带案细讯。
情真者则供必吻合所谓事真难假是也若非真情。
则必言人人殊。
往往彼此参差不合。
所谓事假难真是也若既隔别熬讯。
所取之供。
果人人符合。
庶可确信为真情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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