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例而外尚有应读之书(第1页)
○律例而外尚有应读之书
或问律例外尚有裨益吏治之书宜读者乎曰如前明吕新吾先生实政篇。
【近年河南巡抚杨公国桢新刻通行。
板在河南开封府署。
】□国朝陈文恭公从政遗规。
【相国蒋励堂先生督两广时代刻通行。
板在广东书肆。
】及黄给谏六鸿福惠全书。
【此书易购。
各处书肆皆有。
】常熟杨比部景仁筹济编。
【亦经河南巡抚杨公新刻通行。
板在河南开封府署。
】萧山汪龙庄先生辉祖学治臆说佐治药言两种。
【亦经相国蒋公督两广时代刻通行。
板在广东书肆。
】以上各书。
俱切要治谱。
而学治臆说尤为切近。
且简便易行。
筹济编尤为广大。
忆嘉庆十三年予以教习得知县。
自京归。
先大父语子曰。
邑先辈李恭毅公抚广东时。
其族子为令。
问公宜读何书。
公曰。
律例而外莫要于智囊补葢州县诚有时不能不用权术也。
予谨识之。
后承乏广东。
见漳浦蓝太守鼎元曾任潮阳县。
自述讯断疑难案件。
汇为一帙。
曰鹿洲公案。
又名益智新书。
抉奸摘伏。
具有妙用。
予于书肆中购得蓝公全集。
益智新书即在全集内。
不时披览。
颇能触发心灵。
想此书通行久不难购求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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