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史不公(第1页)
《五代史》不公
司马温公《通鉴》载:吴越王钱弘佐,年十四即位,温恭好书礼士。
问仓吏:“今蓄积几何”
日:“十年。”
王曰:“军食足矣,可以宽吾民。”
乃命复其境内税三年。
欧阳永叔《五代史》乃云:“钱氏自武穆王鏐,常重敛以事奢侈,下至鱼鸡卵毈,以家至日取,每笞一人,以责其负,则诸案吏各持簿于庭,凡一簿所负,唱其多少,量为笞数,已则以次唱而笞之,少者犹积数十,多者百余,人不堪其苦。”
欧阳史、司马鉴所载不同,可疑也。
故致堂日:“司马氏记弘佐复税之事,《五代史》不载;欧阳修记钱氏重敛之虐,《通鉴》不取,其虚实有证矣。”
按《宋代别记》载欧阳永叔为推官时昵一妓,为钱惟演所持,永叔恨之。
后作《五代史》,乃诬其祖以重敛民怨之事。
若然,则挟私怨于褒贬之间,何异于魏收辈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