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尹放君之误(第1页)
伊尹放君之误
陈越石云:"商甲不惠于天下,其臣放之。
后能改过,复归于亳。
善矣不可以为法。
如日蚀不吐,河清难俟,中原之鹿将佚,时乘之龙待驾,于臣之业何如又况乎体非金石而冒雾露,如怀失国之垢以损其身,则试君之谤消无日矣。
殷之君臣亦幸而成耳。
噫!浞浞接踵,羿羿比肩,后之为人臣者,其始也未尝不伊不周,其终也未尝不羿不浞,皆取伊、周以为蒿矢也。
"越石此论似矣,尚未深考。
按孙季昭《示儿编》云:"《书》所载伊尹放太甲于桐,放当作教,以其篆文相近故讹尔。
"其论甚伟,可息纷纷之疑。
勾曲外史张天雨取其说,书于伊尹古像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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