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仪书院木碑记道光三年(第1页)
●凤仪书院木碑记(道光三年)
——碑在凤山县凤仪书院东西壁
邑旧治有屏山书院,延山长以课生童,置产岁可得息金二百余供修脯,官司之;兵燹之后,变为邱墟。
嗣县署移建于兹,未遑修举。
甲戌岁(嘉庆十九年),朴葊吴公摄篆斯邑,以为欲振民风,宜培士气,询诸绅士,议建书院。
廷钦曰:公诚知先务之急矣。
虽然,吾邑所宜修者多矣。
大成殿则岁久剥落也;文昌祠则尚未举行也;岁科童试,其坐次犹逼仄也;城内民居稠密,字纸散掷于途,庚申岁(嘉庆五年),奋社诸友鸠金生息,雇工检拾,肇祀奎星仓圣牌位,亦未有祠宇也。
百堵之兴,望公修举之,以为多士倡。
公曰:善。
于是慨然捐二百金,命廷钦董其事。
邑中诸绅士踊跃捐输,相助为理。
而继官斯土者,亦咸分鹤俸以期于成。
由是旧治大成殿焕然一新,而建书院于新邑署之东偏,额之曰「凤仪」,前有讲堂,后有厅事,崇祀文昌奎星仓圣神位于其中。
复广三舍,设试棹,俾生童肄业有所,岁科童试亦晕征于是。
并造敬字亭于讲堂之左,爰以奋社旧捐之资与建院所剩者,合置产。
岁收其入,开用书院经费并拾字工赀,其余即以奖每期课艺之佳者,俾知所劝。
而山长修金,则仍以官司之租息取供焉。
斯举也,未知昔之屏山若何,而百堵皆兴,则皆赖吴公倡始之功与官长绅土赞襄之力也。
回思向也乏育才之地,今则轮奂美观矣;向也少经费之资,今则用度有出矣;生童免提挈之艰,字迹无秽亵之患;巨典以修,明禋以崇。
虽善后之筹划尚多,而劝学之规模已基,士生其间,当思书院之所以建,而克自奋兴,于以发扬善气,丕振文风,俾海滨克复邹鲁之遗,而风冈获臻菁莪之盛,庶几无负创造之美意,而亦区区冀望之心也!
候选训导张廷钦撰。
道光三年岁次癸未孟夏谷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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