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义县火山记(第1页)
●嘉义县火山记
天下有理之所无、事之所有,乍睹乍闻,无不骇耳惊目,思欲一究其奇异,而莫可穷诘者,如火山是已。
山在县治之东南二十里。
予初摄武蛮篆,即欲一登其巅;因案牍繁剧,未暇游览。
癸亥秋,予复莅罗山任。
佑之庆观察过邑,亟欲一观。
谓予曰:「笠山可作东道主乎,盍同往」?因命人除荆去秽,肩舆而行。
至则鸟道羊肠,盘回而上,数息肩方履绝顶。
询之僧人,始知火在山后。
茂树恶木,乱草杂沓,怪石嵚崎,高原突怒。
假僧杖,整草履,攀藤附葛,而绕其后,火■〈焰,臼代旧〉逼人。
远望火自穴出,洞澈如炉。
穴上有树,根踞其石,叶青青着火气,烝烝然似堕不堕。
下有清流,蟹横行其中郭索然。
土人云:「火逢阴雨盛倍于常,投以纸与毛立烬。
穴旁草木葱龙,色无少变」。
吁!
此山无奇,而火之出于山则奇矣。
火出于山,与水同出于一穴,且为草与木之并生而无少损,则更奇矣。
吾故曰:理之所无、事之所有也。
奇境成奇文。
(兄涛)
火井火洞,同一奇观。
(许春池)
蜀有火井,何疑粤有火山;然非嗜奇者不能探入奚囊。
睹此,觉茂先志临卬犹似臆见。
(松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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