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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曰敦孝悌
善事父母曰孝,善事兄长曰悌。
虽闾阎村野小民,谁不知爱其父母,敬其兄长。
然俗薄教废,其间不能修子弟之职者亦或有之。
父母者,生我乳我,养之成人,教之成材。
兄者,与己同胞共乳,分形连气,先我而生者。
果能以此思之,其所以事之者,自当竭尽子弟之职也。
事父兄之道,勤力代其劳苦,治生供其奉养,更当和气柔色,宛转承顺。
若家贫甘旨不充,但衣食粗给,得其欢心,亦不失为孝悌也。
自己如此,子弟效之,亦复能然,则人伦明而家道正矣。
人能爱亲敬兄,自知尊卑之礼、上下之分,至于狎侮耆老、告讦官吏之事亦不敢为,而悖逆乱常自然无有矣。
此五常之先,百行之本,诸君皆当勉力行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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