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曰办差税 军站钱附(第1页)
十曰办差税【军站钱附】
古人云:「民者,出粟米麻丝,作器皿,通货财,以事其上者也。
」盖有户则有差,有地则有税,以至为军为站,出征给驿,普天率土,皆为一体。
此古今之常经,上下之定分,与生俱来而不可免者。
农工商贾各治生理,农民于蚕麦秋田收成之后,先须存留丝绢粮斛,以备送纳,合着差税军站等钱,上以供朝廷之用,下以办一家之事,又可以免官府催督之烦,鞭挞之苦也。
所在工商,亦仰准此。
如贫民有旧债未还,婚丧急用不能存留者,又须别有小小生理,撙衣节食,亦当早为办纳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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