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广扬名章第十四(第1页)
卷七广扬名章第十四
[疏]正义曰:首章略言扬名之义而未审,而於此广之。
故以名章,次《广至德》之后。
子曰:“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以孝事君则忠,事兄悌,故顺可移於长;以敬事长则顺。
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
君子所居则化,故可移於官也。
是以行成於内,而名立於后世矣。”
脩上三德於内,名自传於后代。
[疏]子曰至世矣。
○正义曰:此夫子述《广扬名》之义。
言君子之事亲能孝者,故资孝为忠,可移孝行以事君也。
事兄能悌者,故资悌为顺,可移悌行以事长也。
居家能理者,故资治为政,可移治绩以施於官也。
是以君子居能以此善行成之於内,则令名立於身没之后也。
先儒以为“居家理”
下阙一“故”
字,御注加之。
○注以孝事君则忠。
○正义曰:此《士章》之文,义已见於上。
○注以敬事长则顺。
○正义曰:此依郑注也,亦《士章》之孝顺义同,已具上释。
然人之行敬,则有轻有重,敬父敬君,则重也;敬兄敬长,则轻也。
○注君子至官也。
○正义曰:此依郑注也。
《论语》云:“君子不器。”
言无所不施。
○注修上至后代。
○正义曰:此依郑注也。
三德,则上章云移孝以事於君,移悌以事於长,移理以施於官也。
言此三德不失,则其令名常自传於后世。
经云“立”
而注为“传”
者,立谓常有之名,传谓不绝之称。
但能不绝,即是常有之行,故以传释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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