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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放
种放字明逸,河南洛阳人,父故吏部令史,满,调补长安簿,卒官。
放七岁能属文,既长,父勖令赴举,放辞以业未成,不可妄动。
父卒,兄数人皆从赋,放与母隐终南山豹林谷,结草茅为庐,以讲习为业,后生多从之学问,得其束修以自给。
著书十卷,人多传写之。
工为歌诗,亦播人口。
宋维翰为陕西转运使,表荐之,太宗令本州岛给装钱三万,遣赴阙,量其才收用。
放诣府受金,治行。
素与张贺善,贺适自秦州从事公累免官,居京兆。
放诣贺谋其事,贺曰:「君今赴召,不过得一簿尉耳。
不如称疾,俟再召而往,当得好官。
」放然之,即托贺为奏草,称疾。
太宗曰:「此山野之人,亦安用之?」令本府岁时存问,不复召。
其母甚贤,闻有朝命,恚曰:「常劝汝勿聚徒讲学。
身既隐矣,何用文为?果为人知,而不得安处,我将弃汝深入穷山矣。
」放既辞疾,母悉取其笔砚焚之,与放转诣穷僻,人迹罕至。
后母卒,无以葬,遣僮奴持书于钱若水、宋湜。
若水、湜同上言,以为先朝尝加召命,今贫不能葬其母,欲以私觌,是掠朝廷之美。
诏京兆府赐钱三万、帛三十疋、粟三十石。
咸平末,张齐贤知京兆府,表荐,召为左司谏,直昭文馆,赐五品服。
《类苑》卷四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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