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宗奖励循吏(第1页)
太宗奖励循吏
太宗留心政事,淳化五年,自署一幅云:「勤公洁己,奉法除奸,惠爱临民,始可称良吏。
本官有俸,并给见缗。
」凡手札三十余通,命有司择京朝官之有课最者赐之。
殿中丞李虚己以循良清白预其选,得知遂州,虚己作叙感诗以献,自陈祖母年八十余,喜闻其孙中循吏之目。
上喜甚,批纸尾云:「吾真得良二千石矣。
」赐钱五十万以遗祖母,翌日,对宰相言及之,云:「已与五十缗。
」宰相曰:「前日所赐盖五百缗。
」上曰:「此误也,不可以追改。
」虚己父寅,举进士,年六十余,以母老,求致仕,得著作佐郎,有词学,清苦。
虚己亦纯学笃慎,家极贫,虽至尊之误笔,乃天之所赐,如郭巨得金、黄寻飞钱之比欤?然自是诏合门,不得受羣臣诗赋杂文之献,欲自荐者,授文于中书宰臣,第其臧否上之。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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