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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述
WEISHU
韦述(?—757),郑州阳武(今河南原阳)人。
少时博览群书,进士及第。
安史乱后因接受伪职被流放渝州,不愿受辱而卒。
著有《国史》百十三卷及《开元谱》、《唐职仪》、《高宗实录》等。
复古礼疏
中华千年文萃中华千年文萃风俗民情风俗民情自高祖至玄孙并身谓之九族。
由近及远,差其轻重,遂为五服。
《传》曰:“外亲服皆缌。”
郑玄曰:“外亲之服异姓,正服不过缌缌:细麻布,用以制丧服。
。”
外祖父母小功,以尊加;从母小功,以名加;舅、甥、外孙、中外昆弟,皆缌。
以匹言之,外祖则祖也,舅则伯叔也,父母之恩不殊,而独杀于外者有以也。
禽兽知母而不知父,野人则父母等,都邑之士则知尊祢,大夫则知尊祖,诸侯及太祖,天子及始祖。
圣人究天道,厚祖祢祢:为亡父在宗庙中立主(牌位)。
,系姓族,亲子孙,则母党之于本族,不同明甚。
家无二尊,丧无二斩,人之所奉,不可贰也。
为人后,降其父母丧。
女子嫁,杀其家之丧。
所存者远,抑者私也。
若外祖及舅加一等,而堂舅及姨著服,则中外其别几何?且五服有上杀之义,伯叔父母服大功,从父昆弟亦大功,以其出于祖,服不得过于祖也。
从祖祖父母、从祖父母、从祖昆弟皆小功,以其出于曾祖,服不得过曾祖也。
族祖祖父母、族祖父母、族昆弟皆缌,以其出于高祖,服不得过高祖也。
堂姨、舅出外曾祖,若为之服,则外曾祖父母、外伯叔祖父母亦可制服矣。
外祖至大功,则外曾祖小功、外高祖缌。
推而广之,与本族无异。
弃亲录疏,不可谓顺。
且服皆有报,则堂甥、外曾孙、侄女之子皆当服。
圣人岂薄其骨肉恩爱哉?盖本于公者末于私,义有所断,不得不然。
苟可加也,则可减也,如是,礼可隳矣。
请如古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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