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1页)
第十章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
兼三才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
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日物;物相杂,故日文;文不当,故吉凶生焉。
《易经》这部书,内容广大,所有的道理,无不完备,有天的道理,有人的道理,有地的道理。
卦有三画,象征天、地、人三项元素,再将两个三画的卦,重叠成六画。
但六画的卦,并非另有含义,而是阴阳匹配,才能构成形象,各以二画象征天、地、人。
亦即“五”
为阳位,“上”
为阴位,阴阳成双,象征天。
同样的,“三”
与“四”
象征人,“初”
与“二”
象征地。
不论天道、人道、地道,都有变动;而六爻的设定,效法天、地、人的变动,所以称作“爻”
,是效法的意思。
“爻”
有上下不同的等级,以比拟万物贵贱不同的类别。
所以,称作“物”
。
刚爻与柔爻,在六个位置交错,犹如万物错综复杂的文采,所以称作“文”
。
“文”
构成的形象,有正当与不正当,阳爻在奇数位,阴爻在偶数位时正当,否则不正当。
由形象的正当与不正当,产生了吉与凶的象征。
以上第十章,说明卦的六位,取法于天、地、人三才。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