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接触性皮炎的诊断(第1页)
第五节接触性皮炎的诊断
一、诊断
(一)诊断要点
发病前有明确接触史。
接触部位发生急性或慢性皮炎改变,界限清楚,表现为局部红肿、丘疹、水疱或大疱为主要临床表现。
去除病因后经适当处理皮损很快消退。
斑贴试验是诊断接触性皮炎的最简单可靠的方法。
刺激性接触性皮炎,自接触到发病所需时间和反应强度与刺激物的性质、浓度、温度、接触时间和方式等有密切关系。
接触高浓度强刺激物,常立即出现皮损。
在同样条件下,大多数接触者发病。
皮损局限于接触部位,界限清楚。
病程具有自限性,去除病因后易于治愈,再接触可再发。
变应性接触性皮炎,初次接触不发病,一般情况下从接触到致敏约需5~14d或更长时间,致敏后再接触常在24h内发病,反应强度与致敏物的强度和个体素质有关。
在同样条件下,接触者仅少数人发病。
皮损初发于接触部位,界限清楚或不清楚,可向周围及远隔部位扩散,严重时泛发全身。
病程可能迁延,再接触少量即能引起复发。
(二)辅助检查
激发试验,再次接触可疑接触物而引起发病可协助诊断。
二、鉴别诊断
应注意鉴别原发刺激性接触性皮炎和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
原发刺激性接触性皮炎,是由于物质直接破坏组织细胞引起,如酸碱化学烧伤,长期接触洗涤用品及植物汁液可造成慢性皮肤刺激。
变态反应性接触性皮炎,系由敏感个体接触变应原引起的接触性皮炎,多在接触后1~2d发病,由于需致敏,初次接触不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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