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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门
旧时汉族婚姻风俗,即女儿偕女婿回女家认门拜亲。
回门为婚事的最后一项仪式,有女儿不忘父母养育之恩赐,女婿感谢岳父母及新婚夫妇恩爱和美等意义。
回门的时间各地不一,古时是结婚第三日、第六日或七、八、九日,也有满月回门省亲的。
春秋时期就有回门之俗,泛称“归宁”
,后代沿袭至今。
由于“回门”
是新婚夫妇一块回门,故称“双回门”
,取成双成对的吉祥意。
回门时,旧俗规定新娘走在前面,返回男家时,新郎走在前面,因为这次回门是女儿新嫁后第一次回娘家,有的又称“走头趟”
。
一般女家会设宴款待新女婿。
在“双回门”
后,一般不准在岳家过宿,必须当日返回男家,因为旧时有新婚一个月内不空房的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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