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讲点小道理(第1页)
第三十六章讲点小道理
【原文】
将欲翕之,必固张之。
将欲弱之,必固强之。
将欲去之,必固与之①。
将欲夺之,必固予之②。
是谓微明。
柔弱胜强,鱼不可脱于渊,邦利器不可以示人③。
【注释】
①将欲去之,必固与之:将要被分离的,必定是连接着的。
去,离开。
与,交接。
“与”
,勘校本作“举”
,帛书甲本、乙本均作“与”
。
以为从古本妥。
②将欲夺之,必固予之:将能被夺走的,想必是给予来的。
予之,可以给予别人的身外物。
③邦利器不可以示人:国家政权不是用来威慑人的锐利武器。
器,一字双意,既指政权又指武器,如同现代语把政权叫做国家机器一样。
【译文】
将要收拢的,必定先扩张;将要削弱的,必定先强盛;将要废弃的,必定先兴起;将要夺取的,必定先给予。
这就叫做隐微的征兆。
柔弱胜过刚强,鱼不能离开深渊,国家的权势禁令这些凶利的政治制度不能随便实施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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