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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原文】
孟子曰:“自暴者,不可与有言也〔1〕;自弃者,不可与有为也。
言非礼义〔2〕,谓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义,谓之自弃也。
仁,人之安宅也;义,人之正路也。
旷安宅而弗居,舍正路而不由〔3〕,哀哉!”
【注释】
〔1〕暴:害。
有言:有善言。
〔2〕非:毁。
有为:有所作为。
〔3〕由:遵循,行走。
【译文】
孟子说:“一个自暴的人,不可以跟他谈正经话;一个自弃的人,不可以跟他有所作为。
一个人言谈诋毁礼义叫作‘自暴’;自身不能依据仁德、遵循义理来行事叫做‘自弃’。
仁是人们最安适的住宅;义是人们最正确的道路。
一个人空着最安适的住宅不去居住,丢下最正确的道路不去行走,真是可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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