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鬼射狐(第1页)
捉鬼射狐
李公著明,睢宁令襟卓先生公子也。
为人豪爽无馁怯。
为新城王季良先生内弟。
先生家多楼阁,往往睹怪异,公常暑月寄宿,爱阁上晚凉。
或告之异。
公笑不听,固命设榻,主人如请。
嘱仆辈伴公覆,公辞,言:“喜独宿,生平不解怖。”
主人乃使炷息香于炉,请衽何趾,始息烛覆扉而去。
公即枕移时,于月色中,见几上茗瓯,倾侧旋转,不堕亦不休。
公咄之,铿然立止。
即若有人拔香炷,炫摇空际,纵横作花缕。
公起叱曰:“何物,鬼魅敢尔!”
裸裼下榻,欲就捉之。
以足觅床下,仅得一履;不暇冥搜,赤足挝摇处,炷顿插炉,竟寂无兆。
公俯身遍摸暗陬,忽一物腾击颊上,觉似履状。
索之,亦殊不得。
乃启复下楼,呼从人,爇火以烛,空无一物,乃复就寝。
既明,使数人搜履,翻席倒榻,不知所在。
主人为公易履。
越日,偶一仰首,见一履夹塞椽间,挑拨而下,则公履也。
公益都人,侨居于淄之孙氏第。
第綦阔,皆置闲旷,公仅居其半。
南院临高阁,止隔一堵。
时见阁扉自启闭,公亦不置念。
偶与家人话于庭,阁门开,忽有一小人,面北而坐,身不盈三尺,绿袍白袜。
众指顾之,亦不动,公曰:“此狐也。”
急取弓矢,对阁欲射。
小人见之,哑然作揶揄声,遂不复见。
公捉刀登阁,且骂且搜,竟无所睹,乃返。
异遂绝。
公居数年,安妥无恙。
公长公友三,为余姻家,其所目触。
异史氏曰:“予生也晚,未得奉公杖履,然闻之父老,大约慷慨刚毅丈夫也。
观此二事,大概可睹。
浩然中存,鬼狐何为乎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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