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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债机构通过投资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在一级市场将债券卖给那些机构投资者,随后投资者在二级市场交易债券。
债券持有者可以获得发债机构发放的利息,还可以赚取价差。
而为了保证交易的公平和公正,证监会、交易所和协会等都具有相应的规则制定和监管功能。
如图3-1所示。
许多投资者对债券的了解始于多年前盛行的国库券(国债),远早于对股票、保险等的了解。
对于债券,其实不需要太多介绍,因为对一般投资者而言,它的操作相对比较简单,买人并持有,将它作为理财组合的一部分就可以了。
当然,如果一定要博取差价,还是很复杂的,一般的投资者恐怕难以做到。
不管如何,我们还是有必要对债券做个系统介绍。
毕竟作为一种防御型的投资品种,它还是非常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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