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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贼事宜状
一:臣去年贬岭外刺史,其州虽与黄家贼不相邻接,然见往来过客,并谙知岭外事人,所说至精至熟。
其贼并是夷僚,亦无城郭可居。
依山傍险,自称洞主。
衣服言语,都不似人。
寻常亦各营生,急则屯聚相保。
比缘邕管经略使多不得人,德既不能绥怀,威又不能临制,侵欺虏缚,以致怨恨。
蛮夷之性,易动难安,遂至攻劫州县,侵暴平人,或复私雠,或贪小利,或聚或散,终亦不能为事。
近者征讨,本起于裴行立、阳旻。
此两人者,本无远虑深谋,意在邀功求赏。
亦缘见贼未屯聚之时,将谓单弱,立可摧破,争献谋计,惟恐后时。
朝廷信之,遂允其请。
自用兵已来,已经二年,前后所奏杀获,计不下一二万人。
傥皆非虚,贼已寻尽。
至今贼犹依旧,足明欺罔朝廷。
邕容两管因此凋弊,杀伤疾患,十室九空,百姓怨嗟,如出一口。
阳旻、行立,相继身亡,实由自邀功赏,造作兵端,人神共嫉,以致殃咎。
阳曼、行立事既已往,今所用严公素者,亦非抚御之才,不能别立规模,依前还请攻讨。
如此不已,臣恐岭南一道,未有宁息之时。
一:昨者并邕容两管为一道,深合事宜。
然邕州与贼逼近,容州则甚悬隔。
其经略使若置在邕州,与贼隔江对岸,兵镇所处,物力必全:一则不敢轻有侵犯;一则易为逐便控制,今置在容州,则邕州兵马必少,贼见势弱,易生奸心。
伏请移经略使于邕州,其容州但置刺史,实为至便。
一:比者所发诸道南讨兵马,例皆不谙山川,不伏水土,远乡羁旅,疾疫杀伤。
臣自南来,见说江西所发共四百人,曾未一年,其所存者,数不满百。
岳鄂所发都三百人,其所存者,四分才一。
续添续死,每发倍难。
若令于邕容侧近召募添置千人,便割诸道见供行营人数粮赐,均融充给,所费既不增加,而兵士又皆便习。
长有守备,不同客军,守则有威,攻则有利。
一:自南讨已来,贼徒亦甚伤损。
察其情理,厌苦必深。
大抵岭南人稀地广,贼之所处,又更荒僻。
假如尽杀其人,尽得其地,在于国计,不为有益。
容贷羁縻,比之禽兽,来则捍御,去则不追,亦末亏损朝廷事势。
以臣之愚,若因改元大庆,赦其罪戾,遣一郎官御史,亲往宣谕,必望风降伏,讙呼听命。
仍为择选有材用威信谙岭南事者为经略使,处理得宜,自然永无侵叛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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