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祖治军(第1页)
太祖治军
【原文】
太祖朝,常戒禁兵之衣,长不得过膝,买鱼肉及酒入营门者,皆有罪。
又制更戍[1]之法,欲其习山川劳苦,远妻孥[2]怀土之恋。
兼外戍之日多,在营之日少,人人少子,而衣食易足。
又京师卫兵请粮者,营在城东者,即令赴城西仓;在城西者,令赴城东仓;仍不许佣僦[3]车脚,皆须自负。
尝亲登右掖门观之。
盖使之劳力,制其骄惰。
故士卒衣食无外慕[4],安辛苦而易使[5]。
【注释】
[1]更戍:轮流守卫。
[2]孥:子女。
[3]佣僦:借甩、租用。
[4]外慕:羡慕营外之事。
[5]使:指挥。
【译文】
宋太祖当政的时候,曾经禁令禁兵的衣服不能长过膝盖,买鱼肉和酒入营门的人都有罪。
又制定了轮流守卫边防的制度,使禁兵习惯于爬山涉水的劳苦,减少对妻子儿女和家乡的依恋。
在外面卫戍的日子多,在军营里的日子少。
人人少俸禄,而衣食的需求容易满足。
另外京师卫兵领取粮食,驻营在城东的,就令其到城西仓库领取;驻营在城西的,就令其到城东仓库领取,还不许租雇车马脚力,必须自己背负。
宋太祖曾亲自登右掖门观看禁兵背粮。
因为让他们在劳动中出力,可以抑制骄傲和懒惰的习气。
所以士兵在生活上不羡慕外面的浮华,安于辛苦而易于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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