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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阳修轶事
【原文】
欧阳文忠好推挽[1]后学。
王向少时为三班奉职,干[2]当滁州一镇,时文忠守滁州。
有书生为学子不行[3]束情[4],自往诣之,学子闭门不接。
书生讼于向,向判其牒[5]曰:“礼闻来学,不闻往教。
先生既已自屈,弟子宁不少高?盍二物[6]以收威,岂两辞而造狱?”
书生不直[7]向判,径持牒以见欧公。
公一阅,大称其才,遂为之延誉奖进[8],成就美名,卒为闻人。
【注释】
[1]推挽:挽,从前面引。
推挽,即鼓励提拔。
[2]干:任职负责。
[3]行:交纳。
[4]束脩:古时学者给老师的报酬称为束脩,即现在的学费。
[5]牒:状纸。
[6]二物:即夏楚二物,扑责的工具。
[7]不直:认为……不公。
[8]延誉奖进:扩大其声誉鼓励其进取。
【译文】
欧阳修乐意鼓励提拔后辈学者。
王向当时是低级的供奉官,在滁州任职。
当时欧阳修也任职滁州。
有书生因为学生不交纳学费,亲自去学生家要学费,学子关着门不接待老师。
书生到王向那儿告状,王向在他的状纸上写道:“素来听说学生来求学的,没有听过老师去教的。
先生既然已经自降身份,做弟子的何不稍加抬举?何不以夏楚二物惩戒他以牧敛他的威风,哪儿需要因学费告状立案呢?”
书生认为王向的判词不公,径直拿着状纸拜见欧阳修。
欧阳修看完状纸后,大为称赞王向的才能,即为他扩大声誉,鼓励他不断进取。
帮助他成就了美好的名声,终于成为闻达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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