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光验尸(第1页)
红光验尸
【原文】
太常博士李处厚知[1]庐州慎县,尝有殴人死者,处厚往验伤,以糟胾[2]灰汤之类薄[3]之,者无伤迹。
有一老父求见曰:“邑之老书吏也,知验伤不见其迹,此易辨也。
以新赤油伞日中覆之,以水沃[4]其尸,其迹必见。”
处厚如其言,伤迹宛然[5]。
自此江,淮之间官司往往用此法。
【注释】
[1]知:掌管。
[2]糟胾:肉块。
[3]薄:涂抹。
[4]沃:泼。
[5]宛然:明显的样子。
【译文】
太常博士李处厚担任庐州慎县县令时,曾经有人因斗殴致死,李处厚前去验伤,把尸体涂上糟肉灰汤之类的东西后,死者身上没有发现伤痕。
有一个老人求见说:“我是县里的老书吏,听说大人检验尸体发现不了伤痕,这伤痕还是容易辨认的。
用新红油伞在正午的阳光下遮着尸体,再将水浇到尸体上,伤痕必然会显露出来。”
李处厚照他说的办法,果然清楚地发现了伤痕。
从此江、淮一带官府验尸,往往采用这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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