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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原文】
齐宣王问曰:“文王之囿[1],方七十里,有诸?”
孟子对曰:“于传有之[2]。”
曰:“若是其大乎?”
曰:“民犹以为小也。”
曰:“寡人之囿,方四十里,民犹以为大,何也?”
曰:“文王之囿,方七十里,刍荛者往焉[3],雉兔者往焉[4],与民同之。
民以为小,不亦宜乎?臣始至于境,问国之大禁,然后敢入。
臣闻郊关之内有囿方四十里,杀其麋鹿者,如杀人之罪,则是方四十里为阱于国中[5]。
民以为大,不亦宜乎?”
【注释】
[1]囿(yòu):养动物种花木的园地,古时称为苑囿。
[2]传(zhuàn):本是指解释经文的著作,此指文献记载。
[3]刍荛(chúráo):朱熹《集注》云:“刍,草也;荛,薪也。”
这里的刍荛,指割草牧羊和打柴的人。
[4]雉(zhì)兔:雉,野鸡。
这里的“雉兔者”
指猎取野鸡和兔子的人。
[5]阱(jǐnɡ):捕捉野兽用的陷坑。
【译文】
齐宣王问孟子道:“传说周文王豢养禽兽种植花木的园地有方圆七十里,有这回事吗?”
孟子回答说:“在古书上是有这样的记载。”
齐宣王说:“要是这样,不太大吗?”
孟子说:“老百姓还觉得小了呢。”
齐宣王说:“我的园子只有四十里见方,老百姓还觉得大,这是为什么呢?”
孟子说:“周文王的园地,周围七十里见方,割草砍柴的人可以到那里去,打野鸡、捕兔子的也可以到那里去,文王与百姓一同享用,百姓觉得小,不是很自然的吗?我刚踏上您的边境,先打听一下齐国有哪些重大的禁令,然后才敢入境。
我听说齐国首都的郊外,有个方圆四十里的园子,凡射杀园子里的麋鹿的,按杀人的罪名处罚,这就等于在国土上,设下了方圆四十里的大陷阱来坑害老百姓,老百姓觉得大,难道不是应该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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