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辙上神宗书略(第1页)
苏辙《上神宗书略》
古者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而七,以人子之爱其亲,推而上之,至于其祖。
由祖而上至于百世。
宜无所不爱。
无所不爱,则宜无所不庙。
苟推其无穷之心,则百世之外,无非庙而后为称也。
圣人知其不可,故为之制。
七世之外,非有功德则迭毁。
春秋之际不与,莫贵于天子,莫尊于天子之祖,而庙不加于七何者?恩之所不能及也。
何独至于宗室而不然?臣闻三代之间,公族有以亲未绝而列于庶人者。
两汉之法,帝之子为王,王之庶子犹有为侯者。
自侯以降,则庶子无复爵土,盖有去而为民者,有自为民而复仕于朝者,至唐亦然。
故臣以为凡今宗室,宜以亲疏贵贱为差,以次出之。
使得从仕,比于异姓,择其可用而试之以渐。
凡其秩禄之数。
迁叙之等。
黜陟之制,任子之令,与异姓均,临之以按察,持之以寮吏,威之以刑禁。
以时察之,使其不才者不至于害民,其贤者有以自效,而其不任为吏者则出之。
于近郡官为庐舍而廪给之,使得占田治生,与士庶比。
今聚而养之厚之,以不赀之禄,尊之以莫贵之爵,使其贤者老死,郁郁而无所施。
不贤者居诸隘陋,戚戚而无以为乐,甚非计之得也。
昔唐武德之初。
封从昆弟子自胜衣以上皆爵郡王。
太宗即位,疑其不便,以问大臣,封德彝曰:爵命崇则力役多,以天下为私奉,非至公之法也。
于是疏属王者,悉降为公。
夫自王以为公,非人情之所乐也,而犹且行之。
今使之爵禄如故,而获治民,虽有内外之异,宜无所怨者。
然臣观朝廷之议,未尝敢有及此何也?以宗室之亲,而布之于四方,惧其启奸人之心,而生意外之变也。
臣窃以为不然。
古之帝王,好疑而多防,虽父子兄弟,不得尺寸之柄。
幽囚禁锢,齿于匹夫者,莫如秦魏,然秦魏皆数世而亡。
其所以亡者,刘氏、项氏与司马氏,而非其宗室也。
故为国者,苟失其道,虽胡越之人皆得谋之。
苟无其衅,虽宗室谁敢觊者?惟□□**然与之无疑。
使得以次居外,如汉唐之故,此亦去冗费之一端也。
臣深谨按王安石当熙丰之间,亦尝裁减宋宗室,一时宗学诸生,拥马为之大哄。
安石立马从容谕之曰:譬如祖宗亲尽而祧,何况贤辈?宗室并服其言而退。
斯亦天下之公议也,固当不以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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