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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原文】
故善为士者不武[1],善战者不怒[2],善胜敌者弗与[3],善用人者为之下[4]。
是谓不诤之德[5],是谓用人,是谓肥天[6],古之极也[7]。
【章旨】
通行本此作《配天章》第六十八,兹据甲、乙两本编次。
本章继续讲“道”
的原则在军事方面的运用,直承上一章的“慈”
、“勇”
、“战”
、“守”
等方面的内容。
此章老子提出怎样以“不争之德”
来克敌制胜的道理,从而揭示了战略战术的原则。
本章首列四善:不逞强,不激怒,避免正面硬拼,利用旁人力量。
首先对将帅所提出的这些要求,在军事学上,都有很大的价值。
接着归纳三点,而以“道”
的准则殿后。
说明用兵也必须遵循“道”
的原则,应是“不得已而用之”
(第三十一章)。
老子讲的“不争之德”
,是符合天道的最高准则。
基本精神还是“无为”
,他估计人们认为无为会受欺挨打,因此他阐述无为——不争之德,力量大得很,是致胜之术。
中心意旨是不战而屈人之兵,通过“不争之德”
来取胜。
【注释】
[1]士:武士。
此实指将帅。
[2]怒:发怒、激怒。
[3]与:对敌交锋,厮杀搏斗。
[4]“善用”
句:据高延第说,意思是谦下待人,可以换得别人的诚心,士卒亲附,就乐于为之效力疆场。
[5]诤:同“争”
。
通行本作“争”
字。
[6]肥:壮大。
通行本作“配”
字。
[7]极:准则,法则。
【译文】
所以善于作将帅的人,不逞其勇武;善于作战的人,不被激怒拼命;善于战胜敌人的,不与敌对斗而胜;善于用人的,对别人很谦虚。
这叫做与人无争的美德,这叫做能利用别人的力量,这叫做壮大天“道”
,这是自古以来的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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