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湖南李中丞干稟食启(第1页)
上湖南李中丞干稟食启
某启:某尝读《列子》书,有言于郑子阳者曰:“列御寇,盖有道之士也。
居君之地而穷,若不好士使之然乎?”
子阳于是以君命输粟于列子,列子不受。
固尝高其志。
又读《孟子》书,言诸侯之于士曰,使之穷于吾地则赒之,赒之亦可受也。
又怪孟子以希圣之才,命代而出,不卓然自异以洁白其德,取食于诸侯不以为非。
断而言之,则列子独任之士,唯己一毛之为爱,故遁以自免;孟子兼爱之士,唯利万物之为谋,故当而不辞。
今宗元处则无列子之道,出则无孟子之谋,穷则去让而自求,至则捧受而不惭,则固为贪凌苟冒人矣。
董生曰:“明明求财利,唯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
是皆诟耻之大者,而无所避之,何也?以为士则黜辱,为农则斥远,无伎不可以为工,无赀不可以为商。
抱大罪,处穷徼,以当恶岁而无廩食,又不自列于阁下,则非所以待君子之意也。
伏惟览子阳、孟子之说,以垂德惠,无使惶惶然控于他邦,重为董生所笑,则缧囚之幸大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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