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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损失法
先肯定告诉顾客现在是决定购买的最佳时机,然后再加以说明,如果没有把握机会将造成遗憾。
类似这种利用比较分析的方式,让顾客了解不购买所可能造成的损失,随即引入缔结的方法,通称为“机会损失法”
。
譬如,告知顾客若使用某种机器可节省的成本;反之,则浪费甚巨。
惟一需要注意的是,推销人员自始至终均应坦诚对待顾客。
因此,机会损失法则是暗示顾客若不购买,以后的损失概由对方负责,具有某种程度的威胁意味。
案例:
“其实,其他公司也想购买这种机器来降低成本,你们的消息算是比较灵通……”
“我认为您不买会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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