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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水的水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水水质标准》于1982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
按照海水用途的不同将海水水质分为3类:第一类适用于进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建立海上自然保护区以及人类的安全利用;第二类适用于建立海水浴场和风景游览区;第三类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区等。
我国海水水质标准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色、嗅、味无异色、异臭、异味悬浮物质≤10mgL≤20mgL≤50mgL漂浮物pH值7.5~8.47.3~8.86.5~9.0化学耗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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