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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以恶小而为之
《三国演义》第八十五回:刘备写给儿子刘禅的遗诏日:“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意思是告诫刘禅,不要认为坏事小就去做,好事小就不做。
想必刘备是勘破这茫茫人世,深知“大善无力举,小事不屑为;大恶知忌避,小害不在意”
的常情,才语重心长地立此遗诏的。
时间流逝了1700多年,刘备“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的警语,对今人依然很有现实意义。
善恶之别,界限分明,善虽小仍是善,恶虽小总是恶。
但事物是发展变化的,小可以变大,眼前的恶小虽不足挂齿,但从量变到质变,待将来闹大时却贻患无穷。
积小成大,也可成大事;坏事也要从小事开始防范,否则积少成多,也会坏大事。
所以,不要因为好事小而不做,更不能因为不好的事小而去做。
从前有一个劣迹斑斑的农妇死了,阎王命令鬼把她抓去扔到油锅里面。
守护她的小鬼心善,欲救出该妇人。
小鬼努力地想出了妇人生前做过的一件善行,于是向阎王报告:“她曾在菜园里拔过一棵葱,施舍给一个女乞丐。”
阎王听了,大发慈悲,说:“那你就拿那棵葱,到油锅边去给她,让她抓住,拉她出油锅;如果葱断了,那女人就只好永远留在油锅里。”
小鬼跑到农妇那里,把一棵葱递给她:“你抓牢了,待我拉你上来。”
小鬼开始小心地拉她。
可是在油锅里的人看见小鬼在拉妇人,就都来抓住她,想搭借妇人一块儿上来。
这个妇人很凶恶地用脚踢他们,并骂道:“滚开!人家拉的是我,不是你们,那是我的葱,不是你们的。”
她刚说完这句话,葱就断了。
她又坠入了油锅。
古人说:“勿轻小事,小隙沉舟;勿轻小物,小虫毒身。”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一个人的堕落,往往是从一些细小的地方开始。
如果一个人做了善事,哪怕那善行只是施舍了一根又细又小的葱,或是关怀民瘼之“一枝一叶”
,爱就会如太阳一样照在你身上,引导你走向真理之路。
在生活里有许多人只施舍了一棵葱,而人的某种高度的事业就是从“善小”
开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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