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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消费中的讲究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休闲时间的增多,旅游消费在家庭消费支出中的比重也在逐年增加。
旅游消费有诸多讲究。
1.找旅行社
当确定了旅游目的地后,作为一个旅游者,就会面临两个选择:是“自食其力”
呢,还是找旅行社?诚然,当一个旅游者要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完成吃、住、行、游、购一系列的旅游消费,确实是不容易的。
而旅行社在这方面却是得天独厚,在遍布各地的旅行网中,你只要买一张票就可享受一系列服务,又何乐而不为呢?有人说,找旅行社会挨宰。
当然旅行社作为一个企业,它要有经济效益,要按章纳税,对国家有所贡献,旅行社取得效益的“秘诀”
在“批零差价”
。
旅行社作为旅游商品销售的批发商,在订房、机票、门票等方面享受折扣批发价,而销售给旅游者的是零售价。
这当中的差价是旅行社的合法收入。
当然也确有个别旅行社搞欺诈,违规经营,有宰客现象,但这种个别情况在其他经营行业也同样存在,一叶蔽目是不妥的。
相信随着我国旅游市场管理日益强化,这种“宰人”
现象会越来越少。
2.是不是旅游价格越低越好
有的游客采取货比三家不吃亏的心理,哪家便宜选哪家.这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陷入一种误区。
旅游价格的组成分两大块:一块是代订费用,由旅行社付给吃、住、行、游诸环节上的消费;一块是综合服务费,有的旅行社在价格上搞“障眼法”
,在旅游项目上搞“短斤”
,在旅游服务上搞“少两”
,看起来直观价格是低了,实质上是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对价格过低的旅游商品,要确实搞清旅游质与量的具体情况,不宜跟着感觉走,不是价格越低越好。
3.签好合约才上路
有些旅游者在确定了旅游线路后,以为把钱一交就了事了。
但一趟旅游回来却有诸多不满意。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执一词,投诉无门。
原因在哪?关键是要使这个旅游商品从“无形”
变为“有形”
,要签订合约,以凭为据,这样出了质量问题,才能有据可查,有理可评。
丑话说在前面,总比日后扯皮好。
只有签好合约才上路,做一个明智的旅游消费者,才能拥有一个满意而愉快的旅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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